現在很多行為都可能侵害他人的權利,比方說我們在看到一部小說,并且講解或者剪輯成視頻的過程中,可能會對小說的作家造成侵權,但是具體情況需要每個人都了解清楚。那么,講小說會被告侵權么?下面就由小編來為您介紹,希望能夠幫助到您。
一、講小說會被告侵權么
講小說如果按照法律條款的話的確侵犯了版權
但是,這要看在什么樣的情況下來進行講解了。
首先,可以說95%的人講都會涉嫌一點版權的糾紛。因為這也是很正常的,雖然在法律上說這是侵權,但是一般情況下版權方是不會控訴的。當然,這只是在國內有效,像美國的話就不行了,直接會在法庭上見。
二、小說侵權會有什么后果
若您的作品被他人侵權,無法通過協商等途徑解決的,您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條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第二十二條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于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規定適用于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制作者、廣播電臺、電視臺的權利的限制。
三、網絡小說侵權判罰標準
1、以被侵權人的實際損失為依據
2、以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為依據
3、法定賠償
4、精神損害損失
5、司法實踐中的其他計算方法(如:以合理的轉讓費、使用費、許可費等收益報酬作為賠償標準、依稿酬標準進行賠償、依版稅率標準進行賠償等)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講小說會被告侵權么的相關法律知識了。綜上可知,講小說一般情況下都是行為人之間進行,雖然涉及到侵權但著作權人一般都不會進行追究。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